广发律师函?华为:没发过,小米:没听说
昨日,有媒体报道称,“传华为、中兴已向小米、OPPO、VIVO等其他手机品牌广发律师函,将掀起一股专利诉讼的高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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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有媒体报道称,“传华为、中兴已向小米、OPPO、VIVO等其他手机品牌广发律师函,将掀起一股专利诉讼的高潮。”就此,南都记者向中兴、华为求证。前者不置可否,后者则表示没发过律师函。至于小米等被传为“被告”的一方,则大都表现出“惊讶”。小米有关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,没听过此事。
中兴、华为掀专利诉讼高潮?
11月25日,有媒体报道称,中兴、华为已经向包括小米、O PPO、步步高在内的手机厂商广发“律师函”,因后者侵犯了中兴、华为的W CD M A专利。文中对“涉案”双方都进行了采访,但并未得到准确的回复,报道本身也未对消息的源头进行说明。
南都记者尝试还原此事的信息源,发现早在11月10日左右有媒体做过类似的报道,但内容只提到了中兴,并没有华为。缘起小米曲线收购了联芯科技的股份,被视作强化专利储备。由此引出中兴对小米等企业发出律师函,做专利上的狙击。
值得注意的是,当时的报道采访了中兴通讯,得到的是不置可否的回应。昨日南都记者也对文中提到的企业进行了采访,中兴通讯有关人士对是否发律师函未表态,只表示,“中兴通讯是国内专利积累最丰富的厂商之一,我们尊重有利于终端产业健康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。”
至于华为,则强调公司一贯倡导知识产权保护及有偿共享技术创新,致力于构建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。同时也非常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,也非常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。至于“广发律师函”一说,华为的回应是“目前没有向国内手机厂商发律师函”。
国内外专利环境不同
这种说法等于将传闻击破了一半,至少华为一方已明确表示,并没有向竞争对手们发出律师函。有意思的是,小米等企业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,并不是“不做回应”,而是直接回答“没听说过”。
“这条消息没有明确的出处,涉及双方也没有明确的说法。但会给用户形成一种印象———中兴华为有能力在专利上向竞品发难。”华捷咨询消费电子行业分析师李元凯认为,这很正常,华为、中兴起步较早,又有通信设备商基础,专利储备肯定要优于其他品牌。但其中是不是真的有侵犯专利的情况,因为“原告被告”双方都没有明确表态,无从判断。
不过他仍表示,可以以国外的案例做参照,“许多国内企业最怕是走出国门后遭遇专利诉讼的狙击,但在国内从没有太多的担心。”李元凯举例称,早年HTC发展迅猛,在国际市场上频频遭遇专利诉讼的狙击,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成长。但曾在国际上向HTC发难的专利持有者,从来没有在中国提起过专利诉讼。
“早年诺基亚曾在国内向一家名为天时达的手机企业提出专利诉讼,但最后不了了之。”他认为,这和国内的专利环境有关。
(本文来源于南方都市报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)